上門護理服務

 

資料提供/更新:

林天星先生


黃鳳嫺女士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資料整理:廖莉莉女士
                  曲廖秀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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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癌症病人(和其他病人或長者)可能需要別人協助起居照顧與處理日常生活上需要的護理。私營公司/機構或自負盈虧社企可提供上門護理服務—-例如安排註冊護士、物理治療師等。它們的服務範圍及收費各有不同。消費者委員會曾在這方面作出研究,並將內容刊登在《選擇月刊》。在這篇文章中林天星先生為我們作出詳細介紹。

 

第一部份——引言
第二部份——上門護理機構之服務範圍
第三部份——申請服務、釐定服務內容、服務收費及附加費
第四部份——使用上門服務注意事項

 

第一部份——引言

患有不同病患的人士和長者可能需要別人協助起居照顧與處理日常生活上需要的護理。私營公司/機構或自負盈虧社企可提供上門護理服務—-例如安排註冊護士、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保健員或護理員/起居照顧員上門提供服務。他們的服務範圍及收費各有不同。

目前政府資助的上門護理服務包括: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支援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和「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為身體機能沒有受損或輕度受損的長者提供支援服務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 」;以及為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程度缺損的體弱長者提供的受照顧服務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和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服務詳情請看附件一)。

未能受惠於政府資助服務的有需要人士或會考慮私營上門護理服務。有鑒於此,市場上出現許多由私營或自負盈虧機構/公司提供的上門護理服務。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收集了12間中介公司/機構及一個中介平台所提供的服務詳情及有關收費,並將資料刊登於14/2/2019的《選擇月刊》內。

雖然文章內沒有特別針對癌症病人的需要,但有關資料能為患不同疾病的病人(和照顧者)提供非常有用的資訊。本文撮要其中重要的部份給大家參考(詳情請看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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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上門護理機構之服務範圍

一般

使用上門護理服務大部份公司/機構無需醫生轉介。

有公司/機構表示其服務地區遍布全港,但亦有表示只在某些地區提供服務。照顧者如欲替病者選擇上門護理服務,應先留意心儀的公司/機構有否在病者居住的地區提供服務。

有部份公司/機構提供24小時服務;有些則於星期六及日不提供服務,而服務時間一般由早上7時至晚上7時。

有些公司/機構提供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其服務範圍可涵蓋較專業的護理,例如:

  • 藥物注射;和
  • 腹膜透析(洗肚)等。

如病者需要作病後康復,則需考慮選用有提供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等服務的公司/機構。而保健員的服務範圍包括簡單傷口處理、鼻胃管餵食及量度生命表徵(血壓/脈搏/體溫)等。護理員/起居照顧員的服務範圍則包括餵食、洗澡、更換尿片及扶抱/協助起身。


針對病人本身的疾病而提供的服務

照顧者可因應病人本身的疾病/需要而釐定上門護理服務的內容。

  1. 中風——服務涵蓋失禁護理、拉筋及側身運動、提升自我照顧技巧及生活功能、協助臥床病者進行轉身及坐起的護理、皮膚護理、預防壓瘡、肺炎、呼吸道感染及跌倒、提升說話能力、針灸治療、吞嚥及言語治療訓練等。
  2. 骨折——服務涵蓋協助臥床病者進行轉身及坐起的護理、預防壓瘡、肺炎、傷口感染及跌倒、傷口護理、失禁及便秘的護理及預防、皮膚及飲食護理,防止肌肉萎縮和關節僵直,將骨折位置的功能損失減至最低及避免出現其他併發症等。
  3. 認知障礙症——服務涵蓋記憶力、專注力及認知訓練、預防跌倒、失禁及便秘的護理及預防、家居環境評估及改裝建議、情緒及行為問題處理及指導等。
  4. 冠心病——服務涵蓋飲食建議等。
  5. 柏金遜症——服務涵蓋洗澡、協助起身/扶抱、針對患者的平衡力運動、預防跌倒、提升自我照顧技巧及生活功能等。
  6. 糖尿病——服務涵蓋協助打針、煮食、運動、血糖指數監察及飲食指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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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申請服務、釐定服務內容、服務收費及附加費

申請服務

不同公司/機構要求提交的申請資料或文件有所分別。

一般來說,照顧者替病者申請上門護理服務時,需提供服務使用者/家人的簡單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聯絡電話)、病歷紀錄、地址證明等。有公司/機構則表示無需出示任何文件(或指出是少許)即可申請。

如服務使用者有特別需要,例如需要清潔傷口,有些公司/機構可能會要求申請者提供相關相片或洗滌傷口之物資。

一般來說,申請服務後由預約至提供服務,最快只需2小時,其他的輪候時間由4小時至2星期不等。照顧者適宜預早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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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定服務內容

照顧者需要先清楚了解公司/機構能夠提供的服務和一般收費水平,如覺得合理才進行詳細討論。

一般來說,公司/機構在了解病人的身體狀況和所需的服務後才提供有關收費予申請人參考。有公司/機構表示會先家訪作評估才報價,有些則不用。

申請者應將病者的情況清晰地告知職員,以免日後有所爭拗(最好留有書面記錄)。

大部份公司/機構都接受逐次收費,亦有公司/機構設有套餐服務—-平均每小時收費一般較逐次收費為低。套餐服務的有效期由1.5個月至半年不等,其中有機構的套餐內容包括不同資歷的服務員,例如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消費者應小心衡量套餐服務是否切合實際需要及時間分配是否適合,並留意有效期,不要因為收費較逐次收費低而一次過購買過量的服務。

服務收費

不同公司/機構收費差異大(請見下表)。申請人適宜事前向公司/機構索取書面資料(例如印製單張)詳細研究,如有問題便需了解清楚,以避免日後有爭拗。

資歷 每小時收費
私營公司/機構 自負盈虧社企及慈善機構
(自負盈虧計劃)
註冊護士 $200-$500 $520-$1,000
登記護士 $167-$500 $520-$1,200
物理治療師 $500-$2,500 $625-$1,800
職業治療師 $500-$1,300 $625-$1,200
保健員 $100-$320 $100-$218
護理員/起居照顧員 $80-$190 $80 - $164


偏遠地點

一般公司/機構都會就特別的工作地區或日子徵收附加費或交通費。例如若服務使用者的居住地點偏遠(離島或由港鐵站步行15分鐘或以上),附加費由每次$30至$100,或每小時附加$20或額外加收1小時服務費不等。

特別日子

如在特別日子或時間,例如農曆新年、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或非辦公時間,消費者有機會需要支付高達雙倍的附加費。

惡劣天氣

如遇上惡劣天氣,例如8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

  • 有機構會通知服務使用者或其家人取消是次服務—-有機構不會收費或會退回該次費用;有機構則會照常收費;
  • 有機構會照常提供服務,但收取1.5至2倍的服務費;有機構則會另收交通費,或容許消費者選擇是否繼續使用服務。

消費者應事先與服務公司/機構溝通,預早作好安排。

員工專業資格

服務收費會因應提供服務員工之專業資格而有所差異,照顧者適宜在事先了解:

  • 自己想聘請的護理人員的專業水平;
  • 該種護理人員的收費水平;
  • 評估需要聘用該等人員的時間(是以日、星期或月計算);
  • 基於以上需要的整體財務承擔;

才作決定,因為整體收費牽涉的銀碼可以不少,如沒有事先了解和準備可以構成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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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述服務人員的資歷及服務水平:

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均受香港護士管理局規管。

香港護士管理局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64章《護士註冊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根據上述法例的規定,註冊護士的基礎訓練課程為期最少3年,而登記護士的基礎訓練課程則為期最少兩年。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的規定,沒有持有由管理局發出且當時有效的執業證書的人不得在香港執業為註冊護士/登記護士。就護士所提供的護理服務,香港護士管理局為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分別訂定所需的核心才能,登記護士可能需在註冊護士的指導和督導下執行一般護理工作,詳情可瀏覽管理局的網頁(https://www.nchk.org.hk) 。

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則受輔助醫療業管理局規管。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及其轄下五個委員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成立的法定組織。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任何人在香港從事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專業必須註冊,否則即屬違法。而《輔助醫療業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中已訂明註冊成為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需具備的資格。

跟據「安老院規例」第4條及「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第4條規定,任何人如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即有資格註冊為保健員,其職責說明可參閱「安老院實務守則」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

  1. 完成一項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批准的訓練課程;或
  2. 因他/她在保健工作方面所受的教育或訓練,或所具有的專業經驗或技能,令社會福利署署長信納他/她是註冊為保健員的適合人選。

付款方法

大部份公司/機構都接受消費者以銀行轉賬支付服務費,其他繳費方式包括現金、支票、繳費靈、轉數快或以附有條碼的賬單到便利店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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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份——使用上門服務注意事項

消費者在選擇上門服務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包括在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等方面的需要作出適當的選擇;有需要時,可徵詢專業醫護人員的意見。消費者亦需留意與機構達成協議的條款,避免日後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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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政府資助的上門護理服務

政府資助的家居照顧服務,包括「嚴重 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及「嚴重肢體傷 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均為經常需要護理照顧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支援,詳細內容及申請資格可參閱社會福利署網頁 : https://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 rehab/sub_listofserv/id_supportcom/

此外,政府的安老政策,是以家居及社區照顧為重點,院舍作為輔助。到戶的 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包括: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 : 為身體機能沒有受損或輕度受損的長者提供一系列社區支援服務,包括個人照顧、簡單護理、家居清潔、送飯及接送等。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為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程度缺損的體弱長者提供包括一套個人護理計劃的社區照顧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個人照顧、基本及特別護理、 復康運動、家居清潔、送飯及接送等。

詳細內容及申請資格可參閱社會福利署網頁: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及體弱個案) : https://www.swd.gov.hk/tc/ index/site_pubsvc/page_elderly/sub_csselderly/id_618/。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https://www.swd.gov.hk/tc/index/site_ pubsvc/page_elderly/sub_csselderly/id_enhancedho/

另外,為加強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政府分別於2017年12月及2018年2月推行兩項由關愛基金撥款的試驗計劃。

第一項是「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試驗計劃:社會福利署透過24個營辦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非政府機構轄下的55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 ,為其服務範圍內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進行評估,並為確定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以個案管理的模式,提供具預防身體機能衰退功能的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試驗計劃的服務範圍覆蓋全港。

第二項是「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為有需要的離院長者提供過渡期院舍住宿照顧及/或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旨在避免他們過早長期入住安老院舍。

有關上述兩項試驗服務的詳細內容及申請資格可參閱社會福利署網頁 : https://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upportser/sub_ccf/

 

附件二:部分公司/機構提供的上門護理服務及收費資料

 

(於2021年9月7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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